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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法院对“两抢一盗”未成年犯罪人实行社区帮教

  发布时间:2009-10-15 17:04:59


    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建立了社区帮教机制,帮助失足青少年建立自信,回归社会。

    一是建立庭前专访制度。该院在审理每一个未成年人“两抢一盗”案件前均实行庭前专访制度,详细了解被告人的犯罪动机与原因,做到“三注意、四走访、五查清”,认真走访被告人的家庭、学校、街道等,详细了解被告人的成长过程、家庭背景、文化素质、平时表现等,分析被告人犯罪的深层原因,寻找“感化点”,进而为在庭审中有针对性地教育感化他们做好准备。

    二是建立定人帮教制度。该院在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活动中,精心组织,凝聚院里各部门力量,充分发挥便民诉讼网络贴近基层的优势,积极调动村委(社区)人民调解员、便民联络员的积极性,建立法官分片管理定人帮教,基层组织人员协助帮教的工作机制,开展未成年犯罪人的帮教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建立未成年人“帮教档案”。 设立专门登记簿对少年犯予以跟踪考察。对判处实刑的少年罪犯,通过通信渠道和不定期回访了解改造情况。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前途教育,指明改造方向,树立生活的勇气,认真改造。对判处管制、拘役、缓刑的少年犯,与所在社区、学校、家长签订帮教协议,跟踪落实缓刑少年犯的表现情况,并根据少年犯的思想和生活情况针对性采取帮教措施,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责任编辑:张世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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