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温县法院全面推行“圆桌审判”促进案件圆满解决

  发布时间:2010-01-07 10:38:06





    近年来,针对诉讼案件数量逐年增加,新类型和疑难复杂案件逐渐增多,审理难度大的特点,温县法院不断创新和改革庭审模式,采取“圆桌审判”的方式,及时消除了当事人双方的对立情绪,最大程度上化解了矛盾纠纷,推动了案结事了,促进了案结事好。

    2007年,该院新建三个中心法庭和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建成后,温县法院按照“工作做到家,责任负到底;保证案结事了,追求案结事好”的工作理念,建立了“温馨调解室”,配置了“圆桌审判”席,对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当事人争议不大的纠纷、宅基地纠纷、未成年人案件统一实行“圆桌审判”。省高院“调解年”总结会召开以后,该院按照省高院张立勇院长关于推进庭审改革的精神,在原有基础上,对“圆桌审判”模式进行了改善。

    在审理民事案件时,该院邀请双方当事人及家属分别坐在法官两旁,专门设立特邀人士席和亲友席,让当事人最信任的朋友、最信服的长辈和当事人所在村(街)民调人员分列原被告两旁,不仅增强当事人的伦理道德观念,而且促进了案件的履行和调解,提高了办案效率。与此同时,该院在每个圆桌审判庭内张贴了“谦、和、忍、让”等楹联和谚语故事,营造了温馨和谐的文化氛围。在调解过程中,该院有效发挥审判庭与“温馨调解室”“二合一”的功效,让庭审和调解同在圆桌席上进行,只是在调解阶段,将审判员的台签换成主持人台,既维护了庭审的严肃性,又使调解气氛更趋于宽松。

    针对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认罪态度较好的当事人,该院大胆尝试,专门在圆桌审判席上放置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等台签,邀请民调人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评判,促使被告人及时悔改,取得当事人双方互谅互让,避免矛盾激化;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该院专门在圆桌审判席上设立了心理咨询师、监护人、教师代表等席位,让少年犯在宽松的审判气氛下感受到人文关怀,减缓其心理压力,促使其正确认识错误,帮助其重获新生。此外,该院还将"圆桌审判"模式推行到行政审判,让参讼群众与行政长官平起平坐,平等协商纠纷解决途径,让群众“敢言”,让行政长官更加亲民,在“官”与“民”相互理解、尊重、宽松、和缓的民主氛围中依法协调解决行政争议。去年全年,该院利用圆桌审判共审理各类纠纷案件525件,其中502件全部调解解决,无一起上诉案件发生。

责任编辑:张世威    


关闭窗口

您是第 7621898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