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县法院审理了一起赡养案,被告蒋某因为不赡养母亲,被法庭拘留并处以罚款。在法院法律的制裁和法官精心调解下,不孝儿悔过自新,重拾迷失亲情。
温县赵堡镇的原秀英老太太今年已80岁,膝下共有六个儿女,大儿子是位教师,二儿子年幼落下脑瘫残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起居全是由老人照顾;三儿子蒋某在家务农;老太太的三个女儿除一个远嫁外地外,其他两个女儿均嫁到本村。眼看着自己和丈夫含辛茹苦将几个子女养大成人,应该颐养天年了,可是8年前丈夫却因病突然离世,老人一下子就失去了依靠,况且还要独自担负着照顾二儿子的重任,生活异常艰辛。
丈夫离世后,原秀英老人与子女们约定,将自己和二儿子的责任田由三儿子蒋某耕种,蒋某每年给母亲一定的生活费和粮食,然而近十年来,蒋某始终未按约定给付,而且很少踏进母亲和二哥所居住的房间。好在这些年来老人的大儿子在经济上不间断给老人日常零花钱和粮食,老人才得到一些慰藉。
如今,看到自己一天天地变老,二儿子也已年过五旬且身体大不如以前,更难照顾,让退休的大儿子独自承担赡养义务也让老太太感到十分为难。于是,老人多次到村委会,让村干部说服蒋某尽一尽孝心。然而,村干部的努力并没有化开蒋某冷酷的心。
无奈之下,老人只好含泪将蒋某和大儿子一同告上法庭。
温县法院受理时,承办法官张明宇曾结合村民调干部多次做蒋某的思想工作,教育其端正思想,尽快担负起赡养老人的责任,但是蒋某却一直以家产分配不均,母亲受子妹们挑唆去其家吵闹等为由不尽赡养义务。
考虑到老人和其二儿子急需照顾,法院为此下达了先予执行裁定,要求蒋某和大哥每人支付母亲赡养费500元,煤球600块。但是蒋某却将法院裁定视为儿戏,拒不执行裁定所确定的义务。
3月5日,裁定生效后,为彰显司法的关怀,法官决定在当事人所在村进行开庭,打算通过巡回办案,借助群众的舆论压力促使其悔改。但是,在开庭过程中,蒋某仍执迷不悟,据理力争,并拍桌子指责母亲,对母亲出言不逊。由于当庭不能调解,法院依法作出口头判决,判令蒋某和大哥每年各向老人支付200斤面粉,600块煤球,500元生活费;老人有病时的住院费凭凭单由两人和同村两姐妹各承担四分之一;根据老人意愿,老人住院期间,由大儿子进行照顾,蒋某每月支付老人护理费200元。鉴于蒋某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法庭在庭后下达处罚决定,决定依法对蒋某拘留15日,罚款8000元。
此后,承办法官又专门到拘留所对蒋某进行教育,在强大的法律威慑和法官的说服下,蒋某终于承认了错误,并在判决未下达前与母亲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也将视其悔改态度对其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