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毒贩高某和郭某曾因贩毒均被判过刑,然而,两人在出狱后仍不思悔改。如今,两人又因贩毒被重判,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和两年。
家住新蔡的高某曾因贩毒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温县赵堡村民郭某也曾因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可是在两人刑满释放后均不思悔改,又做起了贩毒的勾当。
经审理查明,2009年10月20日至23日,被告人郭某为帮他人购买毒品,与被告人高某联系,双方商定了交易数量、时间和地点,与10月24日中午在温县人民医院门诊部走廊,郭某从高某手中购买毒品海洛因21.6克。随后,二被告被公安机关抓获。
温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贩卖毒品,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郭某非法持有毒品,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双方曾因贩卖毒品被判刑,被告人高某系累犯,应从重处罚,遂判处高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郭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