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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法院建立交通事故纠纷“诉前协调处理”新模式

  发布时间:2010-05-19 16:57:00


    随着近年来机动车辆的逐渐增加,交通事故呈现上升趋势,仅温县境内每年发生的大小交通事故就达3000多起,由此引发的当事人矛盾激化,成讼案件增加,信访案件不断攀升等社会问题,一直困扰着法院和党委政府机关。为此,温县法院大胆创新,建立了交通事故纠纷“诉前协调处理”新模式,与交警部门加强联系和协调,争取在交警部门处理阶段就将纠纷彻底化解,极大减少了成讼案件的发生,促进了社会和谐。自今年元月以来,该院共受理交通事故案件30起,比去年同期下降了50起,而且无一信访上访。

    一是提前介入,进驻诉前调解纠纷。交警队或一方当事人在事故处理阶段反映民事赔偿情况的,由法庭提前介入,主动了解交警部门对事故的调处情况,加强与承办交警联系和沟通,共同做事故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促使纠纷得到及时化解。今年元月,在温县公安、交警部门的支持下,该院还专门成立了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派驻审判人员进驻交警队现场办公,使大部分交通事故纠纷在交警队就得以彻底调处,减少了成讼案件的发生。今年年初以来,该院共提前介入化解交通事故纠纷135起。

    二是重心前移,提高调解成功率。与交警部门定期召开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调解联席会,及时掌握案情动态,确定处理方向,掌握案件重点,统一赔偿标准,构成伤残需要等级鉴定的,引导当事人在事故处理阶段进行鉴定,然后进行调解,提高调解的成功率;对疑难、复杂纠纷,两部门共同办公,审判人员强化指导,为交警办案人员指明调解方向,谋划调解策略,不仅帮助事故处理交警妥处了纠纷,而且提高了其调解意识。今年1—4月份,在该院的指导下,温县交警队调处的382起交通事故纠纷,已调解成功278起,调解成功率达73%,比去年同期提高了21%。

    三是耐心疏导,做好法律咨询。借助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每天随时接待交通事故当事人,义务为其提供事故法律问题咨询服务,从程序和实务两方面把问题讲透,消除当事人的思想顾虑,并力所能及地帮助当事人协调救济渠道、联系保险公司快速理赔等服务,切实保障民生;与此同时,审判人员还认真接受事故处理交警关于民事诉讼知识的咨询,使交警处理纠纷更加公正、有序、有说服力,促进矛盾得到彻底化解。今年年初以来,该院共接受当事人法律咨询96人次,接受交警咨询27人次,协调民政、乡镇机关开展交通事故当事人救济12人,联系保险公司快速理赔7件,受到了群众的高度评价。

责任编辑:张世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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