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8日,在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刑事案件,虽然这仅是一起普通的盗窃案件,然而令人耳目一新的是,在审判台上出现了一群特殊的审案人员,这便是来自城区部分街道、居委会及企事业单位9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人民陪审团”。
当天审理的来某盗窃案中,人民陪审团经过长达2个小时的坐庭,在休庭期间,每个人民陪审员充分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提出对被告人的量刑意见,经过20多分钟的讨论,陪审团遂形成一个统一意见,并提交合议庭,与合议庭意见基本一致。在此基础上,审判庭当庭作出宣判:依法判处犯罪嫌疑人来某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