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上午,温县法院邀请人民陪审团在温县赵堡镇辛堂村成功调解了一起农村宅基地纠纷,这起经市县乡三级政府处理、官司打了2年的行政案件,在人民陪审团的参与下和解解决。这是温县法院不断扩大人民陪审团的功能和作用,创新性开展人民陪审团工作的一项突破。
赵堡镇辛堂村村民郭清臣同马四相邻而居,1986年因为当时国土部门审查不严,导致马四临时宅基地证上载明院宽16.1米,比实际用地宽出4米。郭清臣宅基地系1993年买受村民小组原仓库所取得,当时村委为其确定了四至和长宽尺度,并下灰橛。之后郭清臣在买受的房屋内居住并使用16年之久。2008年8月2日,郭清臣在拆旧翻新时遭到了马四的阻拦,以村民小组的原仓库占用了其家宅基,要求退出为由阻止其盖房。而郭清臣却认为自己宅基地是按灰橛定的边界,并未超出界限。
随后,两家将情况反映至村委,村委组织村干部进行多次调解,后又经镇政府信访办、土地所调解均无效果。郭清臣遂申请温县人民政府确权,温县人民政府经过审查和勘验,认为马四的宅基为其祖上遗留的老宅基地,祖上世世代代留下的旧房和1989年改造后的房,最宽处都不足16米,对其请求按16.1米的宽度使用宅基地的主张不予支持,对郭清臣家宅基地的使用权予以确认。
马四不服温县人民政府处理决定,向焦作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焦作市人民政府维持了温县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之后,郭清臣依据温县人民政府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处理决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为避免双方矛盾激化,温县法院行政庭法官曾4次深入纠纷现场进行协调,然马四却一直让其年老母亲从中设置障碍,导致案件一直无法执行。
为及时消除积怨,便于双方今后的生产生活,温县法院邀请了在当事人附近村居住的侯定、李绍廷、陈建设等4名人民陪审团成员与行政庭法官一道对双方进行了“背靠背”和解,这几名人民陪审团成员均为年长且德高望重的老民调或退休干部,有的还与双方当事人有着亲缘关系,在执行和解过程中,4名人民陪审团成员冒着酷暑高温,与行政庭法官不停辗转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经过近3个多小时的协调,在陪审团成员不计劳苦精神和强大的舆论压力感召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