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温县法院高度重视“圆桌审判”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通过不断强化措施,积极探索“圆桌审判”适用范围,促进矛盾化解最大化,社会效果最大化。
一是强化圆桌审判设施配备。统一配置了圆桌审判桌椅,院少年审判庭审理所有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婚姻家庭纠纷全部使用圆桌审判;为每个基层法庭都配置了“圆桌审判”席,对法庭审理的邻里纠纷、土地纠纷等一律使用圆桌审判,让当事人在温馨的环境中消除矛盾。
二是扩大圆桌审判的适用范围。不仅在未成年人案件审理中适用圆桌审判审理案件,还积极将圆桌审判推广应用在民事、行政和上诉案件中,使当事人在宽松、平等、民主、互谅的环境中减小对抗,增进理解。成功化解了中国银行温县支行与被上诉人张红艳借款纠纷等,使一批标的大、影响大的上诉案件在一审阶段就得以顺利化解。
三是创新圆桌审判模式。在圆桌审判庭设立合议庭席之外,根据不同的案件,在未成年人案件中设立了社会调查员席、心理咨询师席等,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民事审判中,设立了特邀人士席、亲友席,主审法官以主持人的身份认真听取当事人的倾诉,与当事人的亲友和其他特邀人士共同调处纠纷;在行政案件审理中,让原告、被告、第三人在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团参与下面对面举证、答辩、协商,最终促使双方握手言和。今年5月以来,该院已运用圆桌审判审结各类纠纷232件,全部实现了案结事了。
四是明确圆桌审判操作规程。对圆桌审判的庭审布局、适用范围、庭审程序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定,避免圆桌审判中产生审判人员不能按规定着装,或当事人过于随意,产生过激或不当言行等,从而削弱庭审效果和司法公信力的事件发生,使圆桌审判真正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