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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廉政建设年”活动转段会在温县召开

  发布时间:2011-04-01 08:29:30





    3月31日上午,全市法院“廉政建设年”活动转段会在温县法院召开,市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安平,市中院监察室负责人和全市各县(市)纪检监察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各县(市)法院对本院“廉政建设年”活动宣传动员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市中院监察室主任米守来对3月17日市中院暗访人员到全市各基层法院暗访情况进行了通报;市机关党委书记原婧对全市法院迎“七一”晚会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后,市中院党组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王安平同志对“廉政建设年”活动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工作进行了总结发言。他首先对全市法院“廉政建设年”活动第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总结。他认为,活动第一阶段取得如此的成效:一是各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自“廉政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各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建立健全了相应的机构和组织;有的法院院长亲自过问,亲自抓,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二是“廉政建设年”活动开展得扎实有效。活动中,各法院不仅完成了规定动作,还有所扩展,温县法院开展了认真学习“何平九论”宣教活动,以领导方式转变促工作方式转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有的法院组织干警撰写心得体会、交流学习心得体会等方面做的很好。但是还有个别法院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有的法院对活动重视不够,工作不够积极。活动开展得早却在本院部署得较晚。二是宣传氛围不够浓厚。从3月17日全市法院暗访中发现,有的法院宣传比较滞后,比较晚,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三是具体措施针对性不强。有的法院在宣传发动阶段为学习而学习,没有针对性学习,制定措施。

    最后,王安平对第二阶段查摆剖析阶段工作情况进行安排部署。他要求全市法院对照“八査八看”要求,认真查找理想信念、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外,还对查摆剖析阶段的工作进行了特别强调:一是查摆要认真。各法院要结合各自的实际,对查摆出的问题逐一查摆清楚。二是查摆要有针对性。对照“八査八看”,看业务部门是否存在立案难,打官司难,是否存在超审限案件;综合部门看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方面有哪些不足,在司法作风上是否存在问题。三是査形式是否灵活。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召开座谈会、民主生活会等形式,丰富活动内容;也可采取“走出去”,即按照省高院“爱民进万家”活动要求,到基层到群众中去,征求群众意见,了解群众心声;或采取“请进来”,邀请人大代表、企业家、当事人到法院,换位思考,了解社会各界对法院的评价。四是处理好“廉政建设年”活动与正常工作的关系。“廉政建设年”活动开展的目的是为了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希望各法院要充分认识“廉政建设年”活动重要性,以活动促进审判,以活动促队伍素质的提高。

责任编辑:张世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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