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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法院情系民工 20万元工钱速被追还

  发布时间:2011-05-18 09:06:14


    “没想到漂了这么长时间,今天在我们家里拿到了工钱”,这是5月17日上午,远赴北京打工的李某等22名农民工没想到这么快在自己家乡拿到了工钱。

    2009年,温县籍农民工李某等22人经人介绍外出务工,与北京籍的贺某签订了劳务合同一份。之后,他们相继在北京、河北的建筑工地打工,合同约定每天的工作时间,工资标准等,并约定工资发放结算方式为每季度结算一次,另外每月为每人提供300元生活费,最高不超过500元的零用钱。同年5月31日,因包工头贺某未按合同付清工资,由同是温县籍的王某出面为贺某担保,并给原告出具了担保书,载明原告等人打工的报酬,并约定如老板贺某无能力偿还,由担保人偿还。在此期间,李某等22名原告因三夏麦收,每人在工地领取1000元后返乡。收麦后,原告等人未再去原处打工,贺某未付清民工工资,原告李某曾多次辗转北京、河北等地向贺某及担保人王某索要工资,两人或拒绝归还,或避而不见。

    眼看讨薪无望,李某只好于今年4月10日将王某诉至温县法院,该院在受理此案后,立即启动绿色通道,优先进行审理。为此,审判人员曾专门到王某的家中和河北的工地进行调查,认为被告王某作为担保人,有足够的偿付能力,且王某始终在贺某处打工,而且关系很好。审理期间,审判人员按照双方的意见,首先通知王某与22名民工到院里进行集中调解。经审判人员主持,当月就调解结案9起,9名农民工拿到了5万余元的工资。此后,审判人员对争议比较大的剩余13起案件及时予以判决,并通过电话督促的方式,给被告辨法析理,说明后果,促使其尽快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截至目前,这22名农民工的共计20余万元工钱全部在审理期间履行到位。

责任编辑: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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