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规范干警的从业行为,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更好的履行职责,防范廉政风险,温县法院组织全体干警签订了廉政承诺书,承诺遵守各项廉政纪律,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廉洁司法。
全体干警以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河南省法院“十条禁令”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为依据,结合工作职责,郑重地向院党组作出“自觉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自觉遵守审判执行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等承诺,表示严格执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增强全院干警公正廉洁司法的自觉性,筑牢反腐倡廉防线,树立人民法官良好的职业形象。
廉政承诺落实情况将纳入各部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考核结果存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对其本人诚信度、工作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