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温县法院实行审委会委员办案制度,要求每位审委会委员都参与主审、执行重大疑难案件,便于审委会及时准确掌握审判、执行动态,把握审判、执行方向,避免 “垂帘问案”,脱离审判实践,防止错案发生。
该院在绩效管理考核办法中明确要求每个审委会委员,特别是担任领导职务的审委会委员,每年至少主审、执行具有代表性或疑难案件10件以上,在实践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对审判工作中具有指导意义的同一类型案件、新类型案件,审委会委员担当审判、执行“专家”的角色,以超前的法律意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确定案件的审理方向,制定案件裁判标准;审委会委员每年还从审判实践中挖掘调研课题,撰写重大调研报告,促进审判工作水平的提高。去年以来,该院通过审委会委员办案,共发现审判执行中的问题6个,总结科学的、有借鉴意义的解决方法和工作经验4个,完成重大调研课题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