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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法院多项措施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发布时间:2012-07-10 17:14:25


    温县法院积极探索涉及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审判的新方式、新方法,突出保护重点,细化管理机制,创新帮教方式,强化维权效果,实现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最大化。

    一是建立未成年人案件救助机制。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如果对方有代理律师,而未成年人所在一方因经济困难不能聘请代理律师的,协调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同时,实行减、免诉讼费的办法,促使案件及时有效审理。今年上半年,该院共为7名涉未成年人案件当事人协调了法律援助,为其减免诉讼费6万余元。

    二是成立专门审判庭,创新审判方法。经县编委批准,成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专门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由善于做思想工作的女法官和经验丰富的老法官组成合议庭,促进未成年人案件专业化管理;实行圆桌审判,消除未成年人恐惧感,体现人性化关怀;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邀请未成年人亲属参加旁听,共同做好未成年人帮教工作;邀请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和教师担任陪审员,对未成年人进行帮教,对案件进行评判、监督。

    三是建立裁判文书法官寄语制度。为给未成年人营造宽松和谐的成长环境,该院对涉未成年民事和刑事判决书后边附上温馨的“法官寄语”, 激励未成年被告人改过自新,重新做人;在未成年人抚养等问题上,让家长从社会公德、家庭伦理等树立正确的观念,肩负责任,为孩子创造和谐幸福的成长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心智全面发展。

    四是实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存封制度。认真贯彻近日“两院三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对于犯罪时不满18周岁,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在国家规定能查询的情况外,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消除未成年人“一朝为贼,终身为贼”的“标签效应”,消除与社会的对立情绪,促其悔改更生。

责任编辑: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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