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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阋于墙 法官调解忙

——温县法院审理一起亲兄弟间伤害案件找回迷失亲情

  发布时间:2012-09-04 17:26:34





     “哥,我真对不起你,我不应该伤害你,也不应该在你住院时不去看你!”9月3日,在温县移民村祥云镇下石井村,经过法官多次调解,被告人张某哭泣着向自己的哥哥张某某跪下,诚心向哥哥承认错误,张某某主动上前将其搀扶起来,兄弟俩抱头痛哭。不仅避免了弟弟的牢狱之刑,也弥合了即将迷失的兄弟亲情。

    被告人张某与张某某系胞兄弟关系,均为下石井村村民,二人因家务琐事长期关系不和。2011年11月17日下午,哥哥张某某之妻路过张某家门口时,裤腿被张某家的狗咬了一下,张某某之妻用砖块扔狗时,砖块撞到张某家门上,引发张某某夫妇与张某夫妇争执并互殴,张某情急之下持切面刀将其兄张某某左胳膊砍伤。经鉴定,张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开庭前,法官曾就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问题进行调解,双方对立情绪严重,一直难以向下进行。因为是兄弟间引发的纠纷,为促进家庭和睦,温县法院决定在当事人所在的村进行开庭,希望借助群众的舆论压力促成和解。

    9月3日一大早,主管刑事的副院长岳崇山、刑庭副庭长张桂芳、审判员孙文法早早赶到下石井村村委,开始布置审判桌椅、音响等办案设备。经过紧张筹备,早上9点,庭审正式开始。

   庭审中,副院长岳崇山亲自担任审判长,与主办法官孙文法、人民陪审员王高歌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庭审中,张某说与哥哥产生纠纷的主要原因是哥哥不赡养老母亲,是哥哥的过错引发的;而哥哥张某某却对此予以否定,认为弟弟不顾及亲情,竟然将自己砍伤,希望法庭判决弟弟刑狱之罚。双方针锋相对互不想让。

    因为兄弟俩面对群众谁也不甘心认错,法官宣布休庭,对双方进行调解。其间,副院长岳崇山结合乡风民俗及道德礼仪分别对兄弟俩进行了说服教育,最终消除了双方的激烈情绪。

    “按下了葫芦起了瓢”,当法官对刑事附带民事进行调解时,张某某坚决要求弟弟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7万元,这对本来生活比较贫穷的张某来说根本无法接受,双方再一次陷入僵持之中。

    随后,副院长岳崇山就张某的经济情况向张某某进行疏导,并通过古今名人典故,再一次向其说明维系家庭及亲情的重要性,张某某只作了1万元的让步。但这比医疗赔偿标准还要高出很多。

    如此下去,根本不利于双方矛盾化解。于是,副院长岳崇山、主办法官孙文法、人民陪审员王高歌以及村干部又对张某某展开了又一轮的疏导和劝解,最终使张某某作出巨大让步,与弟弟达成了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协议。张某某让弟弟只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45000元。考虑到兄弟的经济条件实际,张某某又让弟弟分期予以偿还。哥哥的让步让弟弟倍感内疚,当场给哥哥跪倒在地,于是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合议庭合议案件之后,已时过中午,法庭宣布继续开庭。法庭认为被告人张某因家庭琐事持械伤害其兄并致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张某能赔偿被害人张某某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且被害人也有一定的过错,张某犯罪情节轻微,遂判决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

    判决下达后,当征求群众对案件判决结果的看法及意见时,大家齐声表示案件判决公正,也是街坊群众都愿意看到的结局。

    看到兄弟俩重新找回了亲情,虽然顶着太阳的暴晒,庭审进行了近四个小时,但参审法官们却为此收获到了办案成功的喜悦。就像该院刑庭副庭长张桂芳所说:看到一桩桩疑难案件在自己的手里得到化解,那种成功感和喜悦之情真是难用任何物质所衡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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