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我院队伍建设和“四风”方面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整顿作风,严明纪律,切实加强队伍管理,经院党组研究决定,从12月16日开始,利用一个半月时间在我院深入开展治理接受当事人财物、宴请及安排娱乐等其他利益专项活动。
专项治理的内容
(一)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支付费用的宴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消费活动,或者由其报销费用的。
(二)接受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请托,出面联络或者安排法院内部人员参加宴请及各类休闲娱乐活动的。
(三)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的礼金、礼品、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其他财产性利益的。
为确保专项治理活动取得实效,我院设立举报电话为0391—2656231。举报邮箱:wxrmfyjcs@163.com。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加强监督。